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联、文物局,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侨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和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凝侨心、聚侨智、汇侨力,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中国侨联、国家文物局决定组织开展“共和国印记——侨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更好发挥革命文物在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彰显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在推动我国民族独立、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祖国统一、中外友好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深入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促进全球发展与合作共赢,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强大文化力量。
二、目标任务
推介和展示一批反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卓越贡献和我国侨务工作突出成就的物品;深入挖掘和阐释其中蕴含的思想内涵、精神谱系、时代价值、教育意义,以物证史,以物叙史,以亲历者、见证者、讲述者的视角,以真人、真事、真情实感,生动讲述侨界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与新中国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感人历史,激发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更好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为国奉献,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忘初心、勇毅前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三、主要内容
(一)认定和公布一批见证物
面向全社会尤其是侨联系统,遴选和征集一批能够反映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为新中国的建立和75年来参与祖国建设、改革发展各项事业,推动中外友好交往以及我国侨务工作成就的代表性见证物(包括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符合条件的,经认定后按有关规定公布为文物;具有重要意义的,中国侨联、国家文物局将联合命名为“共和国印记”见证物。
(二)策划和举办一场专题展览
以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发扬爱国爱乡、融通中外的优良传统,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所作贡献的历史为主线,汇聚展示一批“共和国印记”见证物,联合举办“共和国印记——侨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展览,并以适当形式在相关地区和单位进行巡展。
(三)传承和弘扬一种华侨精神
用好纪念陈嘉庚先生诞辰150周年契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嘉庚精神”重要指示精神,组织相关博物馆、纪念馆联合举办主题展览。展示陈嘉庚先生与中国共产党同声相应、同心相知、同向而行的历史往事,再现广大华侨的爱国情怀,梳理党的侨务工作优良传统与有效经验,团结引领广大侨胞将心系桑梓的深厚感情转化为新时代复兴征程上的奋斗动力,为新时代侨务工作改革创新提供历史启迪。
(四)打造和推介一支高水平讲述人队伍
面向全社会尤其是文博行业和侨联系统,举办“共和国故事我来讲——华侨文物百佳讲述人”推介活动,打造一支勇担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助力广大侨胞传承好爱国爱乡光荣传统,担负起弘扬中华文化历史责任,积极推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华侨文物讲述人队伍。
(五)组织和创排一场原创展演
编排推出华侨文物百佳讲述人集中展演展示,采取线上直播与线下演出相结合的形式,呈现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自强不息的奋斗故事、彰显新时代华侨文物讲述人的独特风采。配套开展培训交流、学习观摩等工作,推广百佳讲述人先进经验。
(六)编撰和出版一本精品读物
重视工作成果的巩固与转化,立足侨胞联通内外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华侨文物中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和阐释,深入挖掘华侨文化、华侨精神价值内涵,汇集革命文物、华侨历史等研究领域学术资源,组织编写活动同名读本读物,形成反映华侨文物和我国侨务工作成就的高质量研究和实践成果。
四、工作安排
(一)自主申报
见证物、讲述人采取自主申报方式,重点面向侨联系统、文物系统,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申报。鼓励海外侨胞、归侨侨眷、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和大中小学生等群体参与申报。
见证物、讲述人申报应按要求自主填写申报表、录制视频资料(详见附件1、附件2)。其中,申报讲述人的,讲述对象应为契合活动主题、与侨相关的1件文物、实物或1个专题陈列展览,倡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讲述形式,可通过角色化演绎、故事化表达、场景化呈现等方式生动讲好华侨文物。
见证物、讲述人申报材料均应于2024年4月15日前报送至省级侨联组织。
(二)地方初选
各省级侨联组织负责初审和汇总见证物、讲述人申报材料。省级文物主管部门会同侨联组织共同负责本区域见证物和讲述人初评工作。考虑各省份侨务资源分布情况,广东、福建推荐见证物不超过60件,讲述人不超过20名;广西、云南、海南、浙江、山东推荐见证物不超过40件,讲述人不超过15名;其他省份推荐见证物不超过20件,讲述人不超过10名(不可移动见证物另计,数量不超过可移动见证物的1/3)。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侨联,中央部委所属纪念馆、博物馆,中国博协华侨博物馆专委会成员单位可直接报送。
各省各有关单位见证物、讲述人推荐名单及材料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至中国侨联所属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视频资料以光盘或U盘形式寄送。
(三)确定名单
中国侨联、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共和国印记——侨心共筑中国梦”见证物名单和“共和国故事我来讲——华侨文物百佳讲述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推介传播
中国侨联、国家文物局统筹宣传报道,进行专题宣传、重点推送,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海外华文媒体、中国文物报等进行深度采编和专版报道。
鼓励相关博物馆、纪念馆为自愿捐赠见证物的单位或个人举办捐赠仪式等活动,做好反映侨务事业发展的相关物品征集和整理工作,完善藏品体系。
五、有关要求
各级侨联组织、文物主管部门要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杜绝庸俗化、娱乐化倾向,抵制“低级红、高级黑”。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对接相关单位,做好政策保障,注重安全防范,对相关活动、网络发布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将活动落到实处。要广泛宣传联动,鼓励各地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情况,策划开展具有当地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配套活动,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打造有特色、有亮点、可推广的工作品牌,共同营造强大声势。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侨联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
电话:010-64063961(见证物) 010-64070943(讲述人)
电子邮箱:huaqiaobwg@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三条甲1号
(二)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
电话:010-56792315
电子邮箱:zhanshichuancheng@ncha.gov.cn
附件:
1.“共和国印记——侨心共筑中国梦”见证物申报表
2.“共和国故事我来讲——华侨文物百佳讲述人”申报表
3. “共和国印记——侨心共筑中国梦”见证物申报汇总表
4.“共和国故事我来讲——华侨文物百佳讲述人”申报汇总表
中国侨联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ql.org/n1/2024/0307/c419646-40190973.html(下载相关附件)
来源:中国侨联